任何心理问题的出现都与需要的缺失有关,强迫症状的出现也是如此,那么到底有哪些需要的缺失导致了强迫症状的出现呢?
临床个案研究表现,强迫症人在尊重及爱与归属感的需要上表现得比较明显,心理学研究表现当个体的某些需要得不到满足时会用通过其他方式获得变相的满足,如一个在家庭中缺失温暖和爱的孩子会在家庭之外发展可以补偿这种缺失的需要如过早地恋爱、参入某些小团体等,当然还有些会通过补偿和压抑等形成来延迟满足,如强迫症人就是其中的典型,大量临床研究已经表明强迫症的发生都与其内在的人格特质有关,比较常见的人格特质有如过于追求完美、要强、过分在意他人评价等,这些人格特质的形成是与其内在的某些需要的缺失不无关系的,从行为动机上来讲就是在弥补某些匮乏性需要,但如果失去了平衡点就可能导致应对方式的偏差,最终成为强迫症状发生的心理因素,所以在强迫症调节的过程中,非常重要一环就是帮助当事人转移自己的需求目标,尽可能在现有条件下帮助其满足匮乏性需要,这样可以真正地帮助当事人缓解其内心的心理压力,从而减少强迫行为的发生,所以这也不失为强迫症调节中非常重要的法则。
与此同时,在这类以“需要”为导向的调节方案中,尤其强调的是将关注的焦点从思维、意识,回忆等转移到现实情境中,特别重视关注现实生活,而且鼓励当事人寻求积极寻求与相互信赖的朋友共处,从而获得归属感,而且注重努力经营自己的家庭生活。
总之,强迫症调节的过程是一个与自己固化的思维与行为做斗争的过程,也是一个努力争取幸福的过程,这需要付出艰辛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