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症的表现主要分为两种:强迫观念和强迫行为。强迫观念是患者强迫自己反复进行某种思考而不能摆脱,强迫行为则是患者强迫自己反复进行某种行为而不能摆脱。强迫行为是我们在生活中比较常见的,甚至我们自己身上也经常出现这些无意义的强迫行为,只是这些行为没有给我们造成困扰,因此不需要进行调节。
行为强迫症的表现主要有下列三个方面:
1.强迫性检查:是患者总是对自己做过的事情不太放心,即使自己知道已经做好,仍然要反复确认几遍的症状。最典型的有检查门锁、检查煤气、检查摆设、检查电器、检查信件等,这种检查无孔不入,患者只要出现怀疑,就必选立刻去检查,否则寝室难安,什么事都做不好。有些严重的强迫症患者出门时,他们锁上门走了两步,立刻回头,检查一遍门,锁了,于是出去,走了两步,又要回头检查,可能需要如此反复几十遍才能成功出门。
2.强迫洗涤:强迫洗涤是强迫行为中最为常见的,所以经常有人怀疑过分洁癖的人患有强迫症。洁癖与强迫症的确有一些联系,但只要洁癖没有影响他们的生活,并且不为之苦恼,那么就不是强迫症。强迫洗手是强迫症的经典症状,患者经常洗手长达几个小时,有的患者一次洗手需要用掉一块肥皂,把手洗的脱皮、出血也不能停下。患者越是觉得自己的洗手超出正常需要,越是排斥、压制自己的洗手行为,洗手时间越长。所以多数强迫症患者在于症状的斗争中会越来越糟糕。
3.强迫仪式行为:强迫仪式行为一方面是严重强迫症的表现,当强迫症越来越严重时,患者的原先的强迫行为已经不足以缓解焦虑,所以会加入新的动作,比如由强迫洗手发展为强迫洗手+强迫洗头,这些动作是有特定顺序和规则的。强迫动作越多,规则越复杂,患者在上面花费的时间也就越多。另一方面则是一些具有程序化动作的患者的表现。如双数强迫症、计数强迫症、走砖缝强迫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