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有些人总是将强迫症等神经症与各种精神疾病混为一谈,事实上它们是有本质区别的,现将有关区别在这里重新澄清下:
1、神经病
这是一类以神经系统功能紊乱为主要临床相的精神疾病,在医学上属于神经外科,是一种与发烧感冒等同等性质的生理疾病,药物和手术调节是比较适用的调节方法,常常表现为脑部、脊髓和脑神经系统受到伤害或被感染,或脑血管的病变、肿瘤等因素所引起的神经系统障碍,比较常见的症状有如脑瘫、中风、面部器官歪斜等等,所以它与精神疾病真正的区别就在于是一种纯粹的生理疾病,与心理和社会因素无关。
2、精神病
精神病是重度精神障碍的总称,常表现为思维、言语、行为等各方面功能的紊乱,如不能判断事物的对错、不能识别时间、人物、地点等、不能做出合理的思考,也没有精神上的痛苦感等,这类群体往往对自己的精神异常没有任何察觉,也就是缺乏自知力,也没有求治欲望,在躁狂状态下常常会作出一些伤害自己或他人的行为。
相关研究表明,精神疾病的发生不仅与环境刺激和个性因素有关,还与遗传或生理创伤有关,从这点意义上来讲,部分神经病也可能演变为精神病。
3、神经症
神经症是一类比较严重的心理疾病的总称,比较典型的神经症有如强迫症、焦虑症、恐惧症、抑郁症等等,而且通常情况下这些强迫症状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共存于临床症状中,只是以某种表现更为典型,而且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也会演变为精神疾病,因此,需要与精神疾病做一些区别:
1)从成因上来讲,神经症与精神病都与外部的负性刺激有关,但精神病却偏向于生理与遗传因素,但神经症却偏向于人格缺陷。
2)从症状表现来看,精神病常表现在思维、言语、行为等方面,而且没有自主判断和思考能力,没有自我存在感;神经症患者则能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内心的心理冲突,知道自己在情绪与行为上的异常,只是无法摆脱当前痛苦的感受,并影响到正常的社会功能。
3)从调节方法上来看,精神疾病都需要借助一定的药物调节,但神经症主要还是以心理调节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