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强迫症是比较棘手的心理疾病,有些人甚至将其称之为“精神癌症”,但这也并不代表在面对强迫症状时总是束手无策,只是在强迫症调节过程中会面临更多的挑战,这也是由强迫症自身的症状特点所决定的:
首先,强迫康复的标准并不是没有强迫,而是能接纳强迫。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出现强迫倾向,就看能否做到自然劫难,临床表明,真正给强迫症人带来的痛苦的并不是强迫观念与强迫行为,而是这些强迫观念与强迫行为所致的各种负性情绪体验,如焦虑、恐惧、抑郁等,所以,在强迫症调节过程中,我们优先需要处理的情绪及当事人对情绪的态度,可在大量临床实践中不管是咨询师还是来访者都把过多的经历投入到了外部症状的调节上,而忽视了内在的情绪体验,所以在临床实践中,一般比较理想的状态是从表面上缓解某些强迫症状,却难以从根本上调节强迫症,究其原因就在于走入强迫症调节的误区竟然还毫不察觉,这对于强迫症调节来说,无疑将是致命的冲击,尤其是对于强迫症调节抱有不切实际的期待的当事人来说,更是如此,甚至还有可能是一种非常危险的想法,因为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会有强迫倾向,正常人也不例外,如果抱定那种没有一丝强迫观念的完美主义想法,必然会为强迫的漩涡埋下巨大的隐患。
其次,强迫症与当事人自身的人格特质密不可分。
相对其他心理症状而言,强迫真正的特点就是泛化,也就是强迫观念会由某个具体观念泛化到某类观念,这与强迫症人自身内在的人格特质是不无关系的,一般来说,强迫症人性格都比较内向,而且都有完美主义倾向,还有些敏感和固执,当这就决定了他们在行为方式中共性的特点:想的多,做的少,由此也很容易将一些芝麻绿豆大点的琐事无限放大,并让自己纠结于其中而不能自拔,这也是强迫观念的最初的来源,归根结底是与其内在的人格特质不无关系的,如果当事人的内在人格特质得不到修复和完善,其症状也难以从根本上得到修复,正所谓“江山易感,秉性难移”,这是需要咨询师和当事人双方付出巨大努力的才能达成的,所以,这也并非易事。
总之,强迫症难于调节这是事实,但并非不可以克服,上海神光心理咨询中心已经在这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这也将是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