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观念的变化,人们在对到婚恋问题的态度上也显得越来越开放,但一些不良的现象也随之而来,如婚外恋、一夜情、非法同居等,原本纯洁、神圣的爱情与婚姻蒙上了阴影,由此也带来了越来越多的困惑与苦恼,当感到无力应对时,部分人开始寻求婚恋心理咨询,这里以“婚外恋”为例,从精神分析的角度来谈谈“婚外恋”发生的心理机制。
食、色、性是人类社会中永恒的主题,也是人类最原始的需要,所以,在缺乏社会法律和道德约束下的青年男女更容易出一些本能的行为,在也是人性中邪恶面的表现,那种所谓的“善男信女”只是儒家学派一厢情愿的主张而已,并非人类的真实本性,所以从人的需要的角度来看,婚外恋、一夜情、非法同居等现象的发生都是可以理解的行为,只是与社会的道德、法律相悖,也会为人所不耻,却是正常的生理和心理需要的表达,我们可以从精神分析的角度来加以解读。
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力量将人格结构分为本我、自我和超我三部分,本我对应的是原始的本能冲动,遵循的是快乐原则,其中性生理的满足是其主要表现形式;自我遵循的是现实原则,主要是用来平衡本我和超我之间的冲突;超我遵循的是道德原则即我们所说的社会评价,从心理到行为的发生就是这三股力量相互冲突的结果,以婚外恋为例,任何婚外恋的发生都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变化过程,当在合法的婚姻关系中男方双方的生理与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时,在某种本能的驱使下必然会寻求补偿和满足,于是很多人将注意力转向了第三方,这就是婚外恋发生的心理起源,其实这种心理在古代社会中依然存在,只是在当时社会文化的影响受到了压抑,当然主要是女性。
在以男权为中心的传统社会中,人们以儒家所倡导的“三纲五常”为基本行为准则,作为女子,必须严格遵守“三重四德”的社会准则,否则就会受到社会舆论的非议和抨击,所以在古代的家庭教育中非常重视女子的贤良淑德、相夫教子等德行的培养,尽管有“陈世美与秦香莲”“武大郎与潘金莲”这样的悲剧的发生,但大多数婚姻还是在平稳中实现了过渡,即使女子在婚姻生活中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也本着“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观念在隐忍中度过,否则只有以死明志,这是古代女性的操守,从精神分析的角度来看,是当时的社会文化造就了古代女性强大的“超我” ,而“本我”则受到了深深地压抑,潘金莲便是其中的代表人物之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观念的变化,女性的性意识得到了解放,“超我”的力量被大大地削弱,相反主张张扬个性、男女平等的观念得到空前加强,那些长期被压抑的“本我”渐渐的苏醒,于是,“本我”和“超我”之间的力量得到而来有限平衡,是否会发生婚外恋就取决于“自我”如何来平衡这两股力量之间的冲突了,于是,当一些在婚姻中受到不公正“待遇”的女性和一些掌握社会资源和生性风流的男性受到来自异性的“诱惑”时,就可能发生“婚外恋”,但只是还只是可能,在其初期很多都还至少停留在精神层面,主要就是道德力量的约束即受到“超我”的限制,这是婚外恋的双方都会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冲突,当 “本我”的力量强大到挣脱“超我”的束缚时,出轨行为就发生,婚外恋也就成为一种事实,有些超我比较强大的个人会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内疚与自责,但本我强大的人会表现出更加肆意的行为,如《水浒传》中的西门庆与潘金莲就是其中的典型,但这都是暂时,在一方得到暂时的满足后,这种关系就会被打破,双方之间的冲突也由此而出现。
这是婚外恋中男女双方的心理考量是存在性别差异,一般来讲,女性从中获得更多的是心理上的满足,而男性在寻求生理上的刺激的同时也是寻求“猎艳”心理的满足,所以受伤的往往都是女性,因此,对于女性而言,在面对婚外恋“诱惑”时,更需要理性对待,必要时可求助于婚恋心理咨询师,当然,真正是能得到资深情感心理咨询专家的帮助!